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靠卖肉夹馍收服魔界 > 正文 第5章 筋魔枪
    胡二嘎急忙替丁一解释。

    “邹队,他以前是协管员,没多少工资。”

    “全靠起早贪黑卖肉夹馍为生。”

    邹九成的脸色缓和一些。

    “拿到研究所看一看,下午就还你。”

    “如果你不放心,我让人给你买两把菜刀备上。”

    丁一还想拒绝。

    可转念一想,系统奖励的刀不至于那么水。

    否则也不可能用来斩魔。

    研究所应该检查不出啥来。

    “邹队,这可是我们家祖传的刀,下午可得还我。”

    邹九成哈哈一笑,用手点着丁一。

    “祖传个屁!唬谁呢?你刀上写着章小犬呢!”

    “这刀不过二三十年的历史,怎么祖传的?你告诉我?”

    丁一看了看刀身上,果然有章小犬三个字。

    系统给的刀还是品牌的,不会是收了广告费吧?

    虽然这次说瞎话有点失误。

    不过丁一还是暗自庆幸。

    还好发现得早,万一没注意用来拍蒜,把刀拍断了就麻烦了。

    邹九成拿上刀带人走了。

    胡二嘎本来以为换个地方有戏了。

    一想以后还得在破杂货店办公,脑袋就疼。

    “转正手续要等两天,你先回去等通知吧!”

    丁一想着能歇两天,心情好了很多。

    于是骑上三轮快乐地回家了。

    到家后想把早上卖的钱清点一下。

    可是往装钱的盒里一看。

    里面就剩了三个钢蹦儿。

    丁一傻了,是刚才三轮骑得太快了?

    不对啊!盒子盖得好好的。

    这不完犊了吗?一早晨白干不说,还搭上了面和肉钱。

    丁一沮丧地躺到床上,突然想起了系统奖励的5万积分。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看看能换点啥好东西?

    于是在脑海中打开系统界面。

    系统商店果然上新了。

    不过只有一件东西。

    魔玉断续膏。

    兑换积分49999。

    这明显就是按照现有积分来的。

    丁一急忙点开功能介绍。

    注:拥有魔玉断续膏,再也不怕挨菜刀。

    不破不立,更具活力,筋骨重生,更显年轻,只要有命,一涂就灵。

    使用次数:一次。

    “靠!这么多积分就换个一次性的药膏?”

    等等,丁一看着功能介绍好像懂了。

    这特么的不就是让他换这个东西给砍伤的人治伤吗?

    丁一想死的心都有了。

    自己辛辛苦苦剁了一个魔种。

    整了半天就能换一管药膏啊?

    啥意思?以后就天不怕地不怕,一把菜刀行天下啦?

    尽管生气,丁一还是妥协了。

    想一想魏一曼一个漂亮姑娘,少一根手指的确挺惨的。

    再一想她那个社会老大的爹。

    得了,忍痛换了吧!

    丁一刚一想到这里,其实还有点犹豫。

    结果手里莫名地多出一管药膏来。

    丁一刚想发火,系统再次传来了提示音。

    【叮!恭喜主人首兑成功,奖励抽奖一次。】

    呜呼!还有彩蛋,早说啊?

    随着系统的声音,一个抽奖的转盘呈现出来。

    可旋转的速度太快,压根就看不清都是啥奖品。

    【请及时喊停。】

    “停!”

    随着丁一喊停,转盘直接一个急刹停住。

    有个奖品亮起,其它的全部暗了下去。

    【恭喜主人获得筋魔枪一把。】

    筋魔枪?

    这是要给魔种放松一下吗?

    是不是王建国研发的系统?怎么全是谐音梗?

    驱魔工具:筋魔枪。

    功能:麻痹魔种,轻松屠之。人与魔种各一半,胜过隔壁吴老二。

    作用时效:两小时。

    丁一看得似懂非懂。

    正好今天挺累,要不然自己先试一下。

    于是把筋魔枪对准自己的腿肚子一按开关。

    “嗡~~”

    丁一第一个想法就是漏电了。

    接着整个人僵直倒在床上。

    筋魔枪撒手,左手比六,右手比七。

    他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胜过隔壁吴老二了。

    这特么的没有二十年脑血栓都想不出这词来。

    大忽悠的梗竟然跟着穿越过来了。

    脑袋是清醒的,但身子处于僵直状态。

    丁一无助地望着天花板,等着解开的时间。

    他现在最大的感触就是,老了千万别得脑血栓。

    这个病太麻烦了。

    一点人身自由都没有,还拖累儿女。

    丁一正胡思乱想呢!

    【叮!发现针魔一只,请主人做好除魔准备。】

    【完成驱魔任务,奖励积分500。】

    针魔?这里的魔怎么都奇奇怪怪的?

    不看字还以为是小鸡炖蘑菇的榛蘑呢!

    再说了,现在的魔胆子这么大吗?

    大白天就跑到我家里来了。

    丁一正躺在床上犯难。

    房门被人一脚踹开。

    接着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冲进屋里。

    “吆喝!这不是洛城的大英雄吗?怎么躺平了?”

    丁一在脑子里转了几个弯,感觉对方可能是因为早上的事来的。

    距离筋魔枪僵直的时间还有段时间。

    现在只能拖延时间了。

    “我就一个卖肉夹馍的,可不是什么大英雄。”

    “不提肉夹魔就算了,一提这个我就来气。”

    壮汉说着一拳锤在丁一的肚子上。

    可能是麻痹的缘故,丁一一点感觉也没有。

    “大哥,你到底要干啥?劫财没有,劫色有一点儿。”

    “呸!臭不要脸。”

    丁一心想,这个针魔可以啊!

    人类的话学得倍儿溜。

    “你以为杀了食人魔大人的分身就没事了吗?”

    丁一静静地听着,心里祈祷时间快点过。

    这种状态下,别说现在手里没有铁头菜刀,就算是有,也没用。

    一个栓住四肢的脑血栓患者,怎么可能是一个壮汉的对手。

    “这么说,你也是魔种了?”

    “我敢来当然不是魔种了,我已经取代了宿主。”

    “你是什么魔?”

    丁一没话找话。

    “你这么好奇,就让你死个明白,我是针魔。”

    针魔报完名之后不再隐藏身份。

    双手一伸,手指里雪白的骨刺破肉而出。

    真就把十根手指头变成了十根骨针。

    “小子,我先扎瞎你的双眼如何?”

    “等等。”

    丁一急忙喊道。

    “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不会先扎双眼。”

    “为什么?”

    “你想想啊?扎瞎了就看不见了,还不如留着眼睛扎别处,让他看着不更好吗?”

    针魔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竟然点了点头。

    “那我先扎你双腿好了,省得你跑了。”

    丁一心中暗笑,这个针魔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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